四十一歲司機前年六月二十七日與十四歲女兒在家中獨處時,要求女兒僅穿睡裙,不穿內衣褲與其同睡,以震動按摩器及手指非禮女兒私處,早前承認一項非禮罪。法官姚勳智昨於區域法院狠斥被告違反女兒對父親的信任,事件對其女兒造成長久嚴重傷害,惟考慮到被告曾患精神分裂症、智力稍低等,乃判被告入獄十八個月。

姚官指本案案情嚴重,被告不但壓在女兒身上,更把按摩器放在女兒私處達三至四分鐘,並一度將手指插入其陰道,嚴重違反誠信。創傷報告顯示,事主案發後兩年仍然感到壓力沉重,不知道如何面對家人,可見被告行為對她構成長久嚴重傷害。

辯方求情指,被告生於破碎家庭,兄弟姐妹均患精神病,但被告本質不壞,有穩定工作,亦獲上司及同事撰寫求情信力證為人勤力盡責。被告渴望建立一個正常家庭,惟與同樣有精神病紀錄的妻子離婚收場,導致他情緒受困,要靠精神科藥物麻痹自己,最終引致今次悲劇發生。精神科及心理報告則指被告有精神分裂症病歷,需要定期覆診,其表達情緒方面有困難,智力稍低,解決問題的能力差。案件編號:區院刑事一○三七——二○二○。記者凌子淇